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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国务院公文] 政府公文区暂行评分标准!

政府公文区暂行评分标准!

鉴于时间仓促,本人草拟一份评分标准,请大家遵守。
如有改善意见请跟帖提出(您的辛苦不会白费),
谢谢!!!

1.国务院起草发文+10,国务院回复发文(+8)

2.各部委、省政府发文+8,各部委、省政府回复发文(+6)

3.各地级市政府部门及省厅部门起草发文+6,各地级市政府部门及省厅部门回复发文(+4)

4.县级市政府及部门起草发文+5,县级市政府及部门回复发文(+3)

5.请大严格按照格式发帖,视态度、发帖格式酌情+/-2金币

6.希望大家踊跃发帖,把我们的特色办好,谢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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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个很好的板块,可以从中获得不少特别的消息,支持、
顶、顶、顶
珍惜你的ID,就像珍惜你的生命一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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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# 的帖子

这个没有泄密的嫌疑吗?政府公文是不是可以公开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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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该一视同仁

我觉得从资料角度看,国家级,省级,市县级公文应该是同等的重要性,相比之下,市县级的获取难度反而更加大些,所以我认为,应该重新评定金币标准,至少应该做到一视同仁.
闲看花落,漫随云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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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给我一份试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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